关于70年代生的人 七十年代生的人的尴尬 1、最爱把大学生称为“天之娇子”。好不容易千军万马过了独木桥,还没尝出娇子的滋味,硕士、博士、MBA就铺天盖地了,小小一个本科又算什么! 2、1997年,全国取消福利分房,那个时候七十年代出生的刚刚参加工作。 3、被计划经济教育成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走出校门哪儿都开始讲究个性和创意了。 4、美好的生活属于谁呢?二十年前,“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二十年后,无论老一辈还是新一辈,谁都没把七十年代出生的人放在眼里。 5、七十年代出生的人在六十年代人眼里是叛逆的一代,而在八十年代出生的人眼里,他们是和四五十年代的人一样,统统落伍了。 6、出生在一个讲理想的年代,却不得不生活在一个重现实的年代。
七十年代的人的可爱 1、从没认为挨打是家庭暴力,一个1975年出生的哥们儿说:“没挨过打的童年是残缺的。”这话立刻引起我们五彩缤纷的回忆。对我们来说,挨打是正常生活的一部分,与家庭暴力无关。那是父母一时恨铁不成钢的冲动,屁股挨完几鞋底,全家人依然其乐融融。所以七十年代的人吃得了苦,享得了福,能屈能伸,很有韧性。 2、早恋只默默地发生在心里,那时候的早恋很单纯,一个眼神,一首歌,一张纸条足以心领神会,当时最惊世骇俗的行为是公然拉手。而且,老师家长围追堵截式的批评也不能动摇我们的情窦初开。八十年代生的人早恋与性有关,七十年代生的人早恋是感动。 3、卖劲的写信,痴心的等信,七十年代生的人懂得哪种叠信纸的方法代表思念、心心相印或暗恋你。因为他们的大一基本都是在写信中度过的。写信和等信是复杂的情绪,也是充满想像力的行为,绝不是鼠标和键盘所能完成的。 4、中心思想总围着传统美德,那时谁都写过拾金不味的作文,见到什么小图钉、小螺丝都交给老师,好像老师是杂货店老板。还有助人为乐的题材,老盯着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然后好冲上去拉一把,殊不知自己冒冒失失地让人家更提心吊胆。那时候,孩子真是孩子,不像现在的孩子激素吃多了,发育提前,连心理都少年老成。
七十年代生的人 2005年了,生于七十年代的这拨人,最大的三十五,最小的二十六。做为最早出生于七 十年代的人随手间记下从小到大的一些事情。要不,再过几年,恐怕会忘记。 知道红小兵、“四人帮”,参加过宋庆龄的追悼会、刘少奇的平反大会,往墙上刷过 “抓纲治国、以粮为纲”的标语,同学里不只一个叫国庆、卫星、捍东的。(七十年代 后期出生的当然不会经历这些,他们刚上小学时候没什么大的政治事件,通常是用粉笔 在墙上写:“某某是傻瓜。”) 用过粮票布票油票豆腐票,拎着瓶子打过酱油。 收藏有二十本以上的小人书,看过五遍以上《少林寺》。 记得《大西洋底来的人》、《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森林之王》中的希雷欧,唱过 “七大马力十大神力啦啦啦铁臂阿童木”。七十年代末期出生的小时候记得的是花仙 子、蓝精灵。 推铁圈、吃小豆冰棍、看过五分钱一场电影。用泥巴做过炮楼,学着小兵张嘎点燃。用 废笤帚玩过火把,自己生火,烤过土豆地瓜。拍四角,集烟纸,缠炮线,用铁丝、皮筋 做纸弹枪,拿报纸做风筝。 城里出生的家中兄弟姐妹一般二到三人,农村的稍多。大的不爱带着小的玩儿,小的总 爱粘着大的,经常看到大的撒着欢跑,小的在屁股后面哇哇哭。(七十年代末期大多已 是独生子女,没有这待遇。) 睡过抗震棚。 帮老爸买过冬储菜,在地上挖过坑埋过萝卜。 作文里用得最多的词是“改革大潮席卷神州”。后来多改成“拾金不昧”、“助人为 乐”类。 男孩玩对拐、粮店、打山救火,女孩子跳皮筋、抓羊拐(各地略有差异),男孩女孩一 般不在一起玩儿。 喜欢过程琳的《酒干倘卖无》、张行的《迟到》、朱晓琳《那一年我十七岁》。 后来是费翔和齐秦。 看港台录像、玩电子游戏、跳霹雳舞、听摇滚音乐,都痴迷过。腰里别随身听,西装和 太阳镜上留着商标。 听过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热泪盈眶、热血沸腾。(七十年代末的大多听的是劳模 的报告。) 不管是否传阅过,至少知道手抄本的《少女之心》、《曼娜回忆录》。在学校被老师或 同学搜过书包,查有没有手抄本。 用铁锹或板砖打过架,后来改用匕首和马刀,最不济也要装着家里的旧菜刀。打架以恫 吓为主,人数上占优时是非打不可的。谁要进过看守所或审查站,彻底成了没人敢惹的 主儿。 在课桌上刻“三八线”及书法(个别人擅长彩绘)。 谈恋爱好象比哥哥姐姐们容易。 学过女排的“拼搏精神”,在笔记本上写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帮父母排队抢购过冰箱彩电洗衣机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因为怕涨价。 看过《寡妇村》,学会了说“少儿不宜”。 让港台和日本电视连续剧迷住过,喜欢过翁美玲、山口百惠、霍元甲和许文强。 小学打乒乓球,初中打排球,高中打篮球,大学踢足球。 读过金庸古龙三毛席慕容北岛汪国真王朔钱钟书张爱玲,最后还是发现小时候的连环画 印象最深。 在深圳、海南、广州、珠海打过工,或在其他地方有过类似的打工经历。 结婚时使用车队并且录像,男穿西装、女穿婚纱,一般都在饭馆餐厅酒店请客,多数人 结婚后就和父母分开住。(七十年代末出生的,此时大多还在谈恋爱或者准备谈恋 爱。) 生了男孩喜上眉梢,生了女孩也好也好。 干过传销、卖过保险,至少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中有人从事过这一活动。 不大为长工资或下岗之类的事烦心,常常为不能找到更好的赚钱方式而苦恼。 中英谈判成功的时候还觉得很遥远,一转眼香港已经回归。 传闻过“一九九九世纪大劫难”,并平稳地度过了世纪末的最后一天。
生于70年代: 咱那时的电视剧 家里买电视是我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也就是87年前后。那时沈阳好象一共才三个台:中央,辽宁,还有一个可能是沈阳台,我记的不大清了,反正电视台特别少。但感觉那时的节目却很丰富,呵呵,当然是和半导体相比了。先是《霍元甲》,接着是《陈真》、《霍东阁》,还有《再向虎山行》、《十三妹》,《一剪梅》,《冰点》,《昨夜星辰》...... 小学时代最有名电视剧的是两部--《上海滩》和《射雕英雄传》。《上海滩》播映时端的是万人空巷,一时间好象每个沈阳小伙脖子上都多了一条白围 脖,也不管是什么季节了,黑色的风衣也随处可见。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是五年级,我们班最高最能打架的那个也围一条白围脖上学来,据传是他在外校的“对象”给他织的,嘿嘿,可真是砸倒一片人呀。同学之间也不正经叫名了,都是“X哥”,“阿X”什么的,遇上谁名字里有个“文”或“力”,嘿,可就抖喽,“文哥”,“阿力”,这称呼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一股子豪气。 《射雕英雄传》可以说影响了和我一般大的很多人的--至少是一个阶段的--人生。我从那个时候开始接触金庸的作品,从看他的小说到到看他的散文,史评,时论。他绝对称得上一个文学家。对于我们这些出生于七十年代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那部电视剧更具影响力的了。翁美龄就是黄蓉,谁也替代不了。 那时我们一下课,*场就成擂台了,一百多个靖哥哥在那练“降龙十八掌”,三十多个洪七公拿着根棒子到处乱窜,甚至还有七八个欧阳克摇着扇子去撩蓉儿......班里还出现好几本《九阴真经》,都是用演算本的纸撕下来长条,来回折叠成古书的样子。我还记得头几句:“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是故虚胜实,不足胜有余......” 等我上了中学,对武打片的兴趣就不那么浓,开始喜欢看《义不容情》、《流氓大亨》一类的港片了。那时的家长和老师大多不许我们看电视,尤其是港台的。其实我们最早的伦理意识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从港台电视剧里学来的。反观现在国产电视剧,模仿港台,打打闹闹的那套学来了;发人深省,启人心扉的倒没有了。
生于70年代: 咱那时候的衣服 吃的玩的说了,咱来说说小时候的服装,咱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服装方面的要求,老妈给什么穿什么,完全剥夺服装上的shopping权。嘿嘿,我好像到了高中才自作主张买了一条牛仔裤,倍儿土,现在打死也不穿了的。 海军装: 那时候最常见的就是女孩子白衣篮裙,男孩子就是白衣篮裤,有点小资风范的就是在衣领下面加上一条“舌头”,更精神的做法是在肩上缝上两个肩章,俗称海军装。每次被迫到医院拔牙打针之类的,心怀叵测的医生看见这种衣服就开始借题发挥:“小海军,很勇敢吧?一定不会哭,一点都不疼……”然后趁我等不备时下手,有什么办法呢?被人家的赞美封了嘴了,疼咱也得忍着。 马海毛: 这是一种风靡一时的毛衣材料,大家都记得妈妈们边看电视边运指如飞地织毛衣吧?还跟隔壁小明的妈妈讨论毛衣的针法以及家常里短,现在还真是没看见这种场景了大街小巷满地跑的都是毛绒绒的小朋友。 蝙蝠衫: 那是那个时代很拽的时装,常常在理发店或者门市部的门口上看见若干个穿着这种衣服的脸蛋上两团红扑扑的腮红的明星照,所以,要是第一个穿这个衣服去上课的女孩子,走进教室的一刹那一定会很不好意思的溜到座位上。有一次参加演讲比赛,我就是穿着一件爸爸从上海带回来的浅绿色的蝙蝠衫去的,好不风光,嘿嘿。顺便提一句,你们记得有一种塑料封面的笔记本么?大小为巴掌大小,封面上一律都印着一个脸蛋又圆又大象个大苹果的美女,旁边一律是鲜花。本子的里面隔几页就又有一张这样的画。这是题外话了。 罗卜裤: 兴起于我们初中时代,主要是男生穿,是对喇叭裤的反其道而用之,上宽下窄的一种裤子,上面要够大才行,越大越拽,裤腿一律的收紧,很帅的两手插在裤兜里,吹着口哨走来走去,老师们当然都认为这种装束是走向堕落的第一步。暂时就想到这几个,抛砖引玉,大家还想得起什么?
生于70年代: 咱那时的广告 那时侯电视台少,也就中央台和地方省台,电视制作水平挺低,广告也很少,现在想起来还有印象。 有个收录机的广告:一个摩登青年(那时侯的摩登青年)带着耳迈在那里随着音乐扭动,音乐是:“燕舞,燕舞,一起歌来一片情……!” 有一种洗发膏广告,(不记得什么时候都该叫洗发水了),一个小女子穿着飘逸的长裙荡秋千,温柔的歌声传来:施美施美,使您更美…… 佛山牌鼻炎康:大家轮流打喷嚏,然后一个女士说,家有鼻炎康,鼻炎不用慌! 肠虫清,一个女同志来问,有制蛲虫的药吗,卖药的老头神秘的一笑:两片!又有几个人来问,有制什么什么的药吗,老头也是伸出两个手指头,两片!大家都跑过来异口同声的问,都是一种药啊?然后旁白就开始发话,说的什么记不得了。 还有,唱:威力,威力洗衣机!然后旁白:威力洗衣机,够威,够力,---真不知道什么叫够威够力。 更多的省台和地方小台的广告就是兰色的背景下,伴随着噼里啪啦的打字声,由播音员念着什么什么省优部优国优,然后(尤其是地方小台)就开始放港台的的武打片。 还有什么,好象还有好多,记不得了。 I …… I…… I ……was born in 1977 toshiba,toshiba,现代的“都死吧” 万家乐,乐万家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 人类失去了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呵呵,本人现在联想公司好象有一个饮料的广告这样的:一群人身着运动装跑出来,嘴里嚷嚷:“奥林世界的饮 料,饮料世界是奥林” 当年小霸王学习机广告很不错,你拍1,我拍1......小霸王出了486,你拍7,我拍7。新一代的学习机,你拍8,我拍8,打字学习顶呱呱,你拍9,我拍9,21世纪在招手,在招手,我只记得从7开始的,呵呵。 小芳第一次约会就选用“爱丽丝”全套化妆品。(一女子卖弄一番,走前到镜子前闭了只眼)“嘘,爱丽丝”(P,眼泪水。呵呵,这是我们班同学加的) 央视一个冰箱广告:每当我看到天边得绿洲,就会想起“东方--奇诺瓦” 冷酸灵牙膏 牙疼不是病 疼起来正要命!牙疼牙疼(好几个画面有冷热酸甜) 太阳神的广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的爱天长地久。” 长城电扇,电扇长城。 “今年20,明年18" 还有牡丹虽好,还要爱人喜欢的电视机广告。 “永芳F珍珠膏,我的良伴,我的知己。” 秀兰,我把洗衣机给你买回来了。啥牌子的,双鸥牌的。好像还是山西话。 还记得这一个吗?-----手拿拂尘的太上老君对着一扇门挥了一下,门开,一团烟雾中本应出现的炼丹炉变成了一台现代化的机器。老君大惊,忙问“此乃和物?”画外音;F110柴油机! 偷去吧--,偷去吧--,新时代的东芝! 还记得上小学时风靡我们班的广告是: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一定要把害虫杀死!!杀死!!每天下课后就有一大帮同学玩着来福灵和害虫的游戏。 还有一则很经典的广告相信很多四川的朋友都有印象,是一则讲酒的。当然还是用四川话说的。我还记得说的是“月儿明,月儿亮,月光照在酒瓶上。曲洲酒好没法说,不喝恩是睡不着。酒香飘进月宫里,嫦娥闻倒好欢喜。嫦娥姑娘下凡来,恩要和我喝一坛,你一杯我一杯喝得脸上红霞飞......(呵呵忘词了)嫦娥逮倒不放手干脆下凡不要走哦哈哈记住一定得用四川话读才有味道哦。 当然,上中学时川台的养猪广告泛滥成灾,相信大家对什么养猪希望富希望来帮助之类更是记忆犹新了。施美施美,使你更美。
生于七十年代的我们,是最后一拨这样的人: 是最后一拨对这样一句话耳熟能详的人--“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开始……”; 是最后一拨男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作嫌恶状,在课桌上刻三八线的人;是最后一拨在小时候写作文时,言必称--“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或“改革的春风……”之类的人;是最后一拨学校开会一冷场有事没事就开唱"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是最后一拨这样的女孩子--春风越吹越暖,明明早就心痒难搔,却硬着头皮按兵不动,互相观望,最后都快放暑假了,实在熬不住了,才约好第二天同时穿裙子,谁说话不算数谁是小狗;是最后一拨在接受计算机启蒙教育时,还见识过BASIC语言的人;是最后一拨有过小时候要到别人家看电视,死活赖着不肯回家,被爸妈打的经验的人;是最后一拨过六一节还必须找齐了白衬衫、蓝长裤的人;是最后一拨和泥巴、过家家、弹弹子、拍画片,背着军用水壶,揣着茶叶蛋春游的人;是最后一拨在小学劳动课上还去打扫厕所、捉苍蝇老鼠的人;是最后一拨对五讲四美三热爱倒背如流,但始终也没搞清楚什么时候才能练成四有新人的人;是最后一拨告诉自己,要有理想有信念,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在路上看见方格子地砖想着跳房子,跳橡皮筋的时候唱“我爱北京天安门”,每个月存5元指望小学毕业去看天安门的人;是最后一拨看过黑白小人书《岳飞》,《丁丁历险记》,《烈火金刚》,《七剑下天山》的人;是最后一拨享受过最纯最动人的日本动画片,到八十岁仍能张口就来一段《铁臂阿童木》主题歌,到九十岁仍记得《森林大帝》里的小狮子LEO、花仙子和李嘉文、咪咪、来福、娜娜小姐、蓝精灵和格格巫、龙子太郎、一休和小叶子、新佑卫门,自认为曾看到过最好的动画片的人;也是最后一拨享受过品质最佳的国产动画片的人--《九色鹿》我们看一回感动一回,《天书奇谭》让我们第一次明白了狐狸精是什么东东、《大闹天宫》让我们初具审美情趣,《没头脑和不高兴》寓教于乐,《大林和小林》够曲折,《哪吒闹海》豪气冲天。是最后一拨当年在看了《排球女将》后,逢中日排球赛就紧张万分,生怕日本队真练成了睛空霹雳、流星赶月,抢走中国女排的五连冠的人;是最后一拨看全了山口百慧的《血疑》系列,天天查看自己手臂上有无红点、担心自己也得白血病的人;(呀,怎么尽是日货,不好意思,不过,当年的哈日族可真比现下的心境纯明多了。) 是最后一拨有幸目睹过香港无线的诸多武侠剧的人--当时是小学的年纪吧,再小一点的就看不懂了。看《射雕》里的翁美玲让我们把早逝的她奉若神明,《绝代双骄》又让我们成了梁朝伟的终身影迷。那个时期的金剧和古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是最后一拨还曾为费翔意乱情迷,深深同情他白白地担了大兴安岭火灾罪责的现在还算是年轻人的人;是最后一拨在中学毕业时都要含着眼泪唱小虎队的《骊歌》中的“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和《再见》中的“请相信我们明天一定会再见,就像白云离不开蓝天……”的人。只要你生于七十年代,且头脑健全、发育完全、在社会主义的温暖阳光下茁壮成长过, 相信你一定能对以上的文字产生共鸣。
*************************************************** 我生于70年代,是伴随着港台歌曲成长起来的。跟现在的所谓新新人类不一样,我们那个时候不染黄色的头发,如果天生稍微有点黄的话,还要想方设法染黑。这主要是因为我们那个时候没有什么H.O.T,流行的是黑豹,唐朝,BEYOND,齐秦,比较新潮的发型是披肩长发.赵传还觉得自己长的比较丑,一天到晚老想飞,雨声也栩栩如生的在窗前天天想你.潘美辰在四处找家,齐豫却已经找到了,而且还背到了背上。罗大佑很有先见之明的恋曲1990终于在1990年又一次响彻了大街小巷。李宗盛还在积极的跟阿莲培养着感情,所以一天到晚的不着家,让阿莲倚在门口宣布着爱上了他。小虎队还没散伙,在青苹果乐园泡着年轻漂亮的少女队。杀手周润发的嘴里总是叼着火柴棍或半根烟,枪里总 有充足的弹药,身边总有杀不完的坏蛋,他的警察哥们李修贤也时常站到他身边,帮他挡一两颗子弹。大傻作为反方代表当然也是不可缺少的,经常缠着绷带一身是血的英勇的战斗到最后一秒。成龙还刚从警察学校毕业,总闯些莫名其妙的货,还拿些毛巾,衣服,凳子之类的日常用品教育坏人。刘德华则老是一身干净的白西服,满口的做正行,到最后才拎着把大刀冲在砍人的第一线。李连杰一出现就面对着几十甚至数百个X等着他一一摆平,最后抱着女主角从容离开。张国荣唱着夜半歌声还客串着小警察的角色,磁带的封面上总是温暖的笑着。周星星同学定期的无厘头从来都不让我们失望。 - 多久了?记不清楚了。我的偶像们慢慢的倒了。 --- 小虎队散了,黑豹唐朝沉了,雨声撞了,家驹也挂了。李宗盛和阿莲神雕侠侣复出江湖,也不得不炒点冷饭来提提胃口了。罗大佑编不出什么新歌来,只好亲自来亮相了。 敬业的刘德华40岁仍以20岁的形象和20岁的对手做着竞争。英俊的张国荣开始穿着裙子show了,英俊的毛宁也被刺了。能发展的都去好莱坞了。发哥开始跟一大群的黑人和华人火拼了。只是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枪的火力猛了,可是杀起人来不那么理直气壮了。跑出来一个藏龙怎么看怎么象侏罗纪公园的恐龙,演起了国王显然也没有演小流氓的哪种灵动与帅气了。成龙的东西花的钱越来越多,毁的东西越来越贵,唯独花样,是越来越少了,也就在谋子的镜头里做了回大师了。李连杰的电影开始不断的重复着杀手的爱情故事,打完了爱,爱上了再打。金大侠移民杭州了,招博士了,招不到了,卖江湖了,夸了,骂了。我看到自己的另一个偶像也因为世俗的风雨在摇摆。一脚足球让我 觉出星爷的脚有些软了。 他们--现在的年轻人们的偶像却树立起来了。他们喜欢很酷很帅我看着很象不良少年的H.O.T,看着我看不懂的日剧掉眼泪,听着把我偶像的前妻勾引走的坏小子的歌,还把他的照片贴到卧室。看用各种电脑特级做出来的武打枪站片,对什么格格傻笑还排队去签名。 - 我不明白为什么偶像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我不喜欢的偶像他们会这么喜欢。当我妈告诉我收音机里的京剧已经越来越少没甚么可听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自己也在慢慢变老。偶像和时尚永远属于年轻。尽管我们那个时候的偶像还在。却已经不再属于我们了。 - 我以前的偶像已经倒了,现在的偶像也要被我推倒,世界终于要清静了。 - 我的计算机上,10年前的发哥感叹的说:“现在已经不是我们的江湖了。”
-------以此文纪念我的所有偶像以及过去的日子 ****************************************** 呵呵,老了! 我还记得: 一、看《加里森敢死队》的时候,每个人上学的时候,都带着几把小飞刀,整天的飞来飞去的。 二、看中国第一部电视连续剧《敌营十八年》都想去当卧底。 三、看《大西洋底下来的人》的时候,总是在幻想,自己什么时候也可以像鱼一样在大海里游泳。 四、小时候上学的时候,标准时髦的打扮是一身黄军装,背着个军用书包,然后戴着黄军帽,还要在帽子里,放块手帕,HOHO ********************************************* 『天涯杂谈』童年时光的十大经典…(七十年代末版)(转) 近日看到网上热烈讨论70年代人类生活之状况,甚感有趣.遂试拟出几条"十大",供各位 同年回味.或满足各位九十年代的DDMM们之猎奇心态. 另外所谓七十年代末我认为应该包括从77~83年的这一群.
十大经典游戏 还记得你小时候玩的什么游戏吗?看看下面有没有. 1.打弹珠即打玻璃珠.玩的人各出数枚,输者将丧失对玻璃珠的所有权.玩法通常是"出纲"或"打老虎洞".在地上划线为界,谁的玻璃珠被打出去就输,叫"出纲";或在地上挖出五个坑,谁先打完五个洞,就变老虎,然后打着谁,就把谁的玻璃珠吃掉,这叫"打老虎洞".是不是有点象高尔夫?^-^通常一颗五花小珠2分,一颗透明大珠5分,水平不够只有*个大来凑了,最原始的动量定理就是这时候学的。 2.拍洋画与弹珠同样疯狂的游戏,买一张16开大的上面印着各式各样小人的硬纸,有西游记的,有变形金刚的,有三国演义的...将它们一小张一小张的剪下,可以按图案内容比大小(一般越稀少的图案越大);也可以比看谁能将洋画拍翻背.总之,常胜将军手里总是握着厚厚一摞脏乎乎的画片,但当时可是得意的不得了噢! 3.滚铁圈在一二年级时还玩的比较多,后来慢慢失传了.可能是因为没事背着个大鉄圈比较傻气吧。 4.丢沙包打仗扔石头的变种.要三个人玩,非常训练敏捷性.中间的人若被沙包打着算白打,直到能用手抓住"打手"扔过来的沙包,才能"刑满释放".有点象棒球中"投手"和"捕手"之间的耍心眼,斗志斗勇. 5.跳房子最廉价的游戏,只要一支粉笔,一块石头就可以玩.在地上画出一摞大大小小的格子,然后按照格子的单双,一边前进,一边要把石块踢到正确的格子里,出界或者跳错了格子都算失败.锻炼脚的控制力. 6.跳皮筋本来是不想把皮筋列进来的,但下课时,校园里的绊马索实在颇为壮观,所以"小马过河""马兰花"们也应占有她们的一席之地. 7.抓棋子与跳房子相对应,抓棋子讲究的是眼疾手快,四颗军棋子和一个乒乓球.先扔一下球,把棋子撒下去,然后赶快接球,再扔,将所有的棋子翻成正面朝上,接球再扔,将所有棋子横立起来,接球再扔,将所有棋子竖立起来......一旦接不到球,或是把棋子碰翻了,都算输.这是我见过的难度最大的一种游戏,但很有意思. 8.打乒乓那时排球太贵,足球没风气.不像乒乓只要有块水泥台就可以玩,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乒乓球水平都不差. 9.踢毽子花样繁多的脚上功夫.当然也可拿本书用手打,嘴里还嚷"桥,外,别,背"什么的动作指令.当年不知有多少课本葬身与该游戏下.想来应该是老师最痛恨的一种游戏吧;P 10.撞拐子最具男子气概的战斗.曾经有一个膝盖摆在我面前,可是我撞不倒他,人世间最 痛苦的事莫过与此.如果上天让我再来一次,我会选择从旁边撞!
十大经典玩物 注意:此玩物是真玩物,非指人也.这种"活玩具"应该比变形金刚要好玩的多吧... 1.挖蚯蚓一把家里的挖煤铲,成就了一个侦探.沿着臭水沟的岸边,翘着屁股仔细寻找,一旦发现一粒一粒堆成的蚯蚓屎,毫不犹豫的挖下去,任它有通天本领,也难以遁行.在被射了一身臭水后,终于明白了,蚯蚓不仅吃泥,而且还喝水!! 2.捉蚂蚱蚂蚱估计是人们最痛恨的昆虫之一,所以结束它生命的手段虽然残忍而且多样,也不算太过分.通常是绑上线头让它瞎飞一起,玩腻了就往往凌迟处死,大解八块.倒霉的若遇上些馋猫,恐怕就难逃火劫了,按现在的观点蚂蚱可是高蛋白.再或者家里有喂鸡的,可怜的害虫就被剁卜剁卜,成了鸡肚冤魂了. 3.养蚕蚕可能是漂亮MM们唯一喜欢接触的昆虫幼虫,真是"一白遮三丑"呀.不过光洁细嫩的肌肤也是备受宠爱的原因之一.而且养蚕应该算是最色利双收的爱好了,难怪大人小孩都喜欢养. 4.捕蜻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蜻蜓不仅是益虫,帮我们吃蚊子,而且被赋予了无穷的诗意.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捉一两只来看看,修长的躯体,舒展的四翅,是直升机最初的灵感.可以近乎360度旋转的脑袋,两只大大的复眼,让人惊叹物种的神奇. 5.捉知了知了除了每年夏天吵的人睡不着教之外,还是有一点点作用的.那就是将脖子上的精肉奉献出来,稍稍表达一下对人类叨扰的歉意. 6.逮天牛一种死硬到底的昆虫,生命力极强.一般刑罚对其无效,弄不好反被它咬一口.所以一般处以火刑或者用胶水将其凝固.是不是很可怕,别惹我呀 7.捕螳螂对它的态度是又敬又畏,通常是不请自来,然后恭送出门."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用来形容螳螂最恰当不过.优雅修长的身段,威风凛凛的大刀,颇有一代宗师的气度.难怪螳螂拳在江湖亦有一席之地. 8.捞螃蟹 只有将贪婪和细心很好的结合在一起的人才会捉到它.实在是很难捉. 9.钓龙虾似足了钓鱼的模样,却没钓鱼的风雅.如果你瞧瞧网上那些"大瞎",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10.烧蚂蚁 人类发明了放大镜会怎样?蚂蚁会死的很悲惨!自从我学会了使用放大镜,90%的时间它没有被用来看书,而是将一束束死光投向可怜的蚂蚁.一个光点,一股青烟,一声爆响,一点臭味,一个蚂蚁就消失了。现在想来"天真的残忍最可怕"是有道理的。不过它们的血并没有白流,我明白了为什么蚂蚁和泥土被烧焦后有同样的臭味--因为它们都含有蛋白质!向这些无名的蚂蚁表示抱歉和感谢。
十大经典零食 1.烤红薯香喷喷,甜丝丝,好吃看得见。2毛钱一斤。只是吃多了会打屁。蠢人俗称"勺货" 2.爆米花一个老头扛着一口葫芦一样的黑锅,走街串巷。将米变成白白的爆米花。是那时最受欢迎的魔术师! 3.搅糖稀两根冰棒棍,加一团明黄色的糖稀.1毛钱一团.搅一搅,拉一拉,又好吃又好玩。只是现在看来不太卫生. 4.棉花糖最不可思议的小吃.5分钱一团.一勺勺的糖进去,一团团棉花出来.棉花能吃,还是甜的!天哪,这可能是我少年时代,最想往的一种东西. 5.果丹皮很多人都是吃它长大的.非常成功的一种山楂制品,能让20年后的人们念念不忘...1毛钱一根. 6.酸梅粉 不用我说了吧,地球人都知道! 7,冰棍 真的是"冰"棍,除了冰就是棍子,绝对货真价实! 5分一根.以致于将后来的5毛一根的"娃娃头"惊为天人. 8.老鼠屎这个嘛,跟上面的正好相反,貌似而神非,一粒一粒黑褐色,象极小号的感冒胶囊...每粒两三毫米左右.味道嘛,好像酸酸甜甜的.现在可能只有想自杀的人才会误服. 9.泡泡糖长长的一条,用红一半白一半的纸包着,上面有一个小姑娘吹泡泡.在"大大"出世以前的绝对"大哥大".我们用的都是它! 10.无花果一个小小的白色袋子,上边印着"无花果"三个字.里面装得就是那酸酸的甜甜的干干的无花果了.很长一段时间困惑于无花果到底什么样子,这细细的干干的丝,一点也不象花,就更不象果啦.可为什么叫无花果呢?
十大经典的故事或书 1.365夜当时的妈妈们几乎人手一册,有了它这一年好过了!我可是一年级就把它全看完喽. 2.童话大王80年代最杰出的童话期刊,《皮皮鲁和鲁西西》《魔方大厦》《舒克和贝塔》《侦探荞麦皮》等都堪称大师手笔,可惜90年代后咱们的郑大侠源泉枯竭,《十二生肖系列》就很差强人意了。 3.少年科学对其中的科学推理侦探小说印象颇深,一本充满科学浪漫主义激情的少年期刊。尤其喜欢它封面上的那些简单而神奇的水果电池试验 4.少年文艺一本可以高举学习作文的幌子,大看特看的小说期刊,很多有趣的故事。 5.小学生作文选 选它是因为它的普及率,在东半球上小学的估计都用过它*~-~* 6.十万个为什么最早的恐怖主义教材?红红的"工农"兵封皮,里面绝对比封面好看。三年级就知道一份硫酸、一份硝酸、一份盐酸混合起来,就是能熔金烁铁的"王水"。可惜既没贼心也没贼胆。 7.卖火柴的小女孩一篇言辞优美的对无情的资本主义进行"血泪控诉"的经典!读过的大概都试过划光一盒红皮火柴,看看能不能冒出些鸡腿什么的。 8.铁臂阿童木因为年纪太小,电视里播的时侯刚生出来,只有大看特看小人书了。记得当时特好玩,谁要跑动的时候,都会把双手向前方一并,屁股一撅,嘴里念叨着"我是鉄臂阿童木,嘀嘀叭叭呜。。。",然后就屁股冒烟的飞回家了。 9.马小哈一套早期的科幻小人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唐山大地震后,科学家发明的一种地衣菌类,它能吃掉地震倒塌的水泥垃圾,真是太方便了。现在卖给老美正合适。 10.小灵通漫游未来在《科幻世界》问世以前,它给了我们多少美丽的梦想,神奇的渴望!直径一米的大西瓜,不用汽油的飞行车,没有灯的发光天花板...这可能是当时最不可思议的读物。中国一代科幻迷就此诞生。
十大经典电视、动画片 1.花仙子最早的"梦中情人"小培.第一次接触嗲得出水的台湾配音,十分受用。而且主题曲太好听了。 2.聪明的一休80年代最聪明的小孩。因为他一累了就说"哎,休息,休息一会儿""就道这里,再见啦!" 3.变形金刚那时最讨厌被人叫作"大黄蜂",人人争当"威震天"。而且似乎霸天虎要比汽车人受欢迎得多,可能是汽车人每回都胜的不那么光明磊落,全是导演帮的忙。而且很多人都学会了用一种很奇怪的音调颤抖着说:"敌人~~已经~发现了~~~,准备~~发射~~~~~~!" 4.蓝精灵看了蓝精灵,才知道什么是邪恶的化身.要找一个"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地跟人找茬","毫不利己,专门害人"的人,还真难.非格格巫莫数了. 5.黑猫警长常常惊叹编剧的天才创意,把羊毛剪子飞上了天,原来直升机还有这种妙用! 6.射雕英雄传具有万人空巷的魅力.一句"靖哥哥"电死的纯情少男,可谓尸横遍野,不计其数.拥有最强大杀伤性的武器. 7.霍元甲最慷慨激昂的爱国英雄.一听到那首铿锵有力主题歌,浑身就热血沸腾,非常好的爱国主义教材.尤其现在,美日又在窥觑中国,我们更应重温这部电视剧.国人当自强,"万里长城永不倒"! 8.少林寺 那时的罗汉堂可不像周星星的那么夸张^-^李连杰的成名之作,学武必读喔. 9.西游记第二部万人空巷的电视剧.最讨厌的就是唐僧,那么多美女环抱,还要唧唧歪歪的,故意哄抬物价嘛.最可怜的就是悟空,千辛万苦帮唐僧讨饭,做黑脸,打砸抢全干,最后还要被唐僧念咒.真是"黑锅送死一肩担"哪. 10.圣斗士星矢一个里程碑似的作品.其实看这个动画片,正是情窦初开时,不自然就把自己当成星矢了但很纳闷,为什么紫龙冰河一辉都酷的一塌糊涂,雅典娜怎么就看不上眼呢?胜利的果实总是被星矢一人独占:<而且罗马教皇的教廷,伽妙的祗孤独园,钢铁战士,希腊神话的波赛东,潘多啦的魔盒,中国庐山的童虎,居然被车田圣美成功的搅和到一块,真是不容易.还立了圣斗士的四品果位,青铜,白银,黄金,神圣衣,不知道这职称是怎么评的.不过它却从此引发了我对人体,宇宙的好奇和研究.可以说,这是一部最最具有狂野幻想的动画片.我的心 无时不在等待未来中的爱 一切结束的时候 它就象一只蜻蜓飞回来。
70年代出生的人的共鸣 生于七十年代的我们,是最后一拨这样的人:是最后一拨对这样一句话耳熟能详的人--“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开始……”;是最后一拨男女生明明互有好感,却故作嫌恶状,在课桌上刻三八线的人;是最后一拨在小时候写作文时,言必称--“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或“改革的春风……”之类的人;是最后一拨学校开会一冷场有事没事就开唱"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是最后一拨这样的女孩子--春风越吹越暖,明明早就心痒难搔,却硬着头皮按兵不动,互相观望,最后都快放暑假了,实在熬不住了,才约好第二天同时穿裙子,谁说话不算数谁是小狗;是最后一拨在接受计算机启蒙教育时,还见识过BASIC语言的人;是最后一拨有过小时候要到别人家看电视,死活赖着不肯回家,被爸妈打的经验的人;是最后一拨过六一节还必须找齐了白衬衫、蓝长裤的人;是最后一拨和泥巴、过家家、弹弹子、拍画片,背着军用水壶,揣着茶叶蛋春游的人;是最后一拨在小学劳动课上还去打扫厕所、捉苍蝇老鼠的人;是最后一拨对五讲四美三热爱倒背如流,但始终也没搞清楚什么时候才能练成四有新人的人;是最后一拨告诉自己,要有理想有信念,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走在路上看见方格子地砖想着跳房子,跳橡皮筋的时候唱“我爱北京天安门”,每个月存5元指望小学毕业去看天安门的人;是最后一拨看过黑白小人书《岳飞》,《丁丁历险记》,《烈火金刚》,《七剑下天山》的人;是最后一拨享受过最纯最动人的日本动画片,到八十岁仍能张口就来一段《铁臂阿童木》主题歌,到九十岁仍记得《森林大帝》里的小狮子LEO、花仙子和李嘉文、咪咪、来福、娜娜小姐、蓝精灵和格格巫、龙子太郎、一休和小叶子、新佑卫门,自认为曾看到过最好的动画片的人;也是最后一拨享受过品质最佳的国产动画片的人--《九色鹿》我们看一回感动一回,《天书奇谭》让我们第一次明白了狐狸精是什么东东、《大闹天宫》让我们初具审美情趣,《没头脑和不高兴》寓教于乐,《大林和小林》够曲折,《哪吒闹海》豪气冲天。是最后一拨当年在看了《排球女将》后,逢中日排球赛就紧张万分,生怕日本队真练成了睛空霹雳、流星赶月,抢走中国女排的五连冠的人;是最后一拨看全了山口百慧的《血疑》系列,天天查看自己手臂上有无红点、担心自己 也得白血病的人;(呀,怎么尽是日货,不好意思,不过,当年的哈日族可真比现下的心境纯明多了。)是最后一拨有幸目睹过香港无线的诸多武侠剧的人--当时是小学的年纪吧,再小一点的就看不懂了。看《射雕》里的翁美玲让我们把早逝的她奉若神明,《绝代双骄》又让我们成了梁朝伟的终身影迷。那个时期的金剧和古剧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最后一拨还曾为费翔意乱情迷,深深同情他白白地担了大兴安岭火灾罪责的现在还算是年轻人的人;是最后一拨在中学毕业时都要含着眼泪唱小虎队的《骊歌》中的“南风又轻轻地吹送,相聚的光阴匆匆……”和《再见》中的“请相信我们明天一定会再见,就像白云离不开蓝天……”的人。 (哈哈,我们初中毕业还真唱过) 只要你生于七十年代,且头脑健全、发育完全、在社会主义的温暖阳光下茁壮成长过,相信你一定能对以上的文字产生共鸣。
我们置放在小路上的捕兽铁夹夹住了一只大公狼。沉重的铁杆正好砸在它的脑袋上,我们看见它时,它已经死了。我们把它拖回野外动物观察站,将狼皮整张剥了下来。
入夜,我和强巴坐在用牦牛皮缝制的帐篷里,点起一盏野猪油灯,喝着酽酽的青稞酒,天南海北地闲聊。我在省动物研究所工作,专门从事动物行为学的研究,这次到高黎贡山来,就是想收集有关这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为撰写博士论文作准备。强巴是当地的藏族猎手,是我雇来当向导的。
我们正聊得高兴,突然,外面传来"呦---呦---"的狼嗥声,声音高亢凄厉,就像婴孩在啼哭。"狼来了!"我紧张地叫了起来。"还远着呢,它在一华里外的乱石沟里,因为顺风,所以声音传得远。"强巴轻描淡写地说。
狼嗥声一阵紧似一阵,如泣如诉,如叫魂哭丧,很不中听。我说:"难怪有句成语叫鬼哭狼嗥,果然是世界上最难听的一种声音。"
"普通的狼嗥没那么刺耳。"强巴说,"这是一只马上就要产崽的母狼,公狼不在身边,所以越叫越凄惨。"说着,他瞟了一眼晾在帐篷上的那张狼皮,不无同情地说,"它不知道它的老公已经死啦。唉,这只母狼要倒霉了,它产下狼崽后,没有公狼陪伴照顾,它和它的儿女是很难活下来的。"
强巴不愧是在山林闯荡了三十多年的经验丰富的猎人,不仅能听懂不同的狼嗥声,而且对狼的生态习性有很深的了解。很多研究资料表明,分娩期和哺乳期的母狼,是无法像雌性猫科动物那样,独自完成产崽和养育后代的过程的。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猫科动物以埋伏奇袭为主要猎食方式,而犬科动物习惯长途追击捕捉猎物。刚刚产下幼崽,身体虚弱的母狼,没有足够的体力去远距离奔袭获得食物。因此,狼社会普遍实行的是单偶家庭制,公狼和母狼共同承担养育后代的责任。
我又喝了满满一大碗青稞酒,耳酣脸热之际,突然冒出一个怪念头:如果我把大公狼的皮裹在身上,跑去找那只即将分娩的母狼,会怎么样呢?冒名顶替成功的话,我就能走进狼窝,揭开狼的家庭生活的秘密,获得极其珍贵的科学研究资料!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强巴,他吓了一大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行得通么?它不是瞎眼狼,它……它一眼就能认出是真老公还是假老公的。"
"不会的。"我很自信地说,"狼主要是靠嗅觉识别东西。动物行为学有一个著名论断: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对狼来说,鼻子闻到的比眼睛看到的重要得多,也真实得多。我身材瘦小,和一只大公狼也差不了多少,我裹着公狼皮,浑身都是它所熟悉的公狼气味,能骗过它的。"
"万一它朝你扑来怎么办?"
"我有这个。"我拍拍插在腰间防身用的左轮手枪,"对付一只大肚子母狼,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从小就喜欢冒险,喜欢做别人没做过的事。在青稞酒的助兴下,我荒诞的念头变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渴望和冲动。我把外衣外裤脱了,将还没晾干的狼皮胡乱缝了几针,像穿连衣裙似地套在身上。时值初秋,在身上穿一件狼皮衣裳,冷暖还是蛮合适的。
乌云遮月,山道一片漆黑。我提着一只鸡,作为"丈夫"馈赠妻子的礼物,循着狼嗥声,朝前摸去。
走了约一华里,果真有一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嗥声戛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酒全变成了冷汗。我清醒过来,妈的,我怎么那么愚蠢,揣着小命往狼窝钻?哺乳类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话能当真么?就算这个论断是正确的,万一它上呼吸道感染鼻子堵了呢?
我越想越害怕,趁现在母狼还没发现自己,三十六计走为上。我刚要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公尺远的一块磐石背后,出现了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现在,想不干也不行了。我学狼的模样,趴在地上,暗中拔出手枪,上了顶膛火,为自己壮胆。
"呦---"对面传来一声悠悠长长的嗥叫,微型灯笼似的两点绿光飘也似地向我靠近。月亮从两块乌云间的空隙里露出来,借着短暂的光亮,我看见,这是一只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面抻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状。它这是在验明正身呢。我一颗心陡地悬吊起来,我身上除了公狼的气味,还有人的气味和酒的气味,我担心它会闻出蹊跷,闻破秘密,闻出我是杀害它真正丈夫的凶手,这样的话,它不同我拼命才怪呢。我食指扣住扳机,枪口对准它的脑袋,但没舍得打。一篇精彩的博士论文比一次普通狩猎重要多了。不到最后关头我不能放弃努力。我打定主意,要是它走到离我三步远的地方还不停步,我就只好开枪了。它好像能猜透我的心思,不远不近,就在离我三步的地方停住了,定定地望着我,胸脯一起一伏地呼吸着,用鼻子对我辨别真伪。我不能无所作为地等着它来闻出破绽,我想,我该做点什么来促使它解除怀疑。我想起我手中还有一只鸡,就把鸡扔到它面前。它立刻用前爪按住鸡,仔细嗅闻起来,闻了一阵后,闷声不响地蹲坐下来。我看不清它的表情,但我在一本教科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犬科动物一旦蹲了下来,就表示还没产生进攻的企图。我稍稍放宽了心。接着,我又捏着鼻子压低喉咙学了一声狼嗥。我们研究所里专门有一盘进口的各种各样狼嗥的原版录音带,为了应付野外考察,我曾像唱卡拉OK似地跟着录音机操练过。我叫得平缓舒展,尾音还渐沉两个八度。据资料介绍,这种声调表示两只熟识的狼见面后互相致意问好。但愿这录音带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我一发出嗥叫,没想到,黑母狼像触电似地跳了起来,眼光更绿得可怕。完了,我想,我又做了一件蠢事。我虽然跟着录音机摹仿过狼嗥,但不可能像真正的狼嗥得那么地道,就像业余爱好者怎么操练卡拉OK也学不会大腕歌星特有的韵味一样。这是真正的不打自招啊。果然,它的尾巴唰地平举起来,教科书上说的,尾巴平举是狼即将扑咬的讯号,它的喉咙深处传来低沉的咕噜声,那是咆哮的前奏。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我只有先下手为强了。我开始扣动扳机,就在这时,它奇怪地抖了抖身体,尾巴软绵绵地耷落下来,已涌到嘴边的嗥叫变了调,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一种轻微的埋怨。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松开了扳机。
狼妻
黑母狼停止了对我的审查,迫不及待地对付爪下那只鸡。它看起来是饿极了,猛烈撕扯,快速吞咽,稀哩哗啦,风卷残云。最多几分钟时间,一只四斤重的鸡就被它吃得差不多了。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这才落地。我知道,狼是一种机敏的动物,它若对我还有所怀疑的话,是不肯随便吃我扔给它的东西的。从情理上说,它接受了我的馈赠,也就表明接纳或者说承认我是它的"丈夫"了。
黑母狼匆匆吃完鸡,转身朝乱石沟深处奔去,它步履踉跄,可又是一副心急火燎的样子,好几次被乱石绊倒了,哀嗥一声,又挣扎着往前跑。只有消防队员和急救中心的医生才像它这般匆忙、焦急。我手脚并用,跟在它后面爬。我只能爬,世界上还没有能用两足直立行走的超狼。爬就爬,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人类的祖先不就是用四只脚走路的吗,我无非是为了工作的需要暂时返祖而已。
黑母狼窜过一棵高大的孔雀杉,绕过一片灌木丛,一头钻进一个石洞。黑黢黢的石洞里,传来拉风箱般的喘息声,传来身体猛烈的扭动声。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黑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有一滩血污。哦,它生产了。霎时间,我明白了,它之所以对我摹仿得很拙劣的狼嗥声不予深究,草草地结束了对我的审查,是因为它临近分娩,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对我的真伪细细辨识。
我真幸运,如愿以偿地走进了狼的家庭。
石洞里传来黑母狼痛苦的呻吟。洞里有股浓烈的血腥味和骚臭味,我真不愿意进去。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赖在洞外不进去,不就显得太疏远了吗?罢罢罢,要想了解狼的生存奥秘,吃点苦受点罪总是免不了的。我捂住鼻子,往洞里钻,"呦---",黑母狼娇弱无力地叫了一声,我一听就明白,这是欢迎我进洞。
我身体塞进洞去,脑袋伸在洞外,这样起码鼻子可以少受点罪。半夜,老天下起了大雨,刮的是西南风,倾斜的雨丝顺着风势,直往石洞里灌。石洞又小又浅,我若离开洞口,冷风和雨点肯定全落在黑母狼身上。这对正在分娩的黑母狼和刚刚产下的狼崽来说,都是致命的威胁。我倒不是同情黑母狼和它的崽子,但若它们遭到不幸,我的实验也要夭折。我别无选择,只有将自己的身体权当一次雨伞,替它们挡住这该死的风雨。我蹲在洞口,任凭风吹雨打。雨越下越大,我被淋得像只落汤鸡,不,是落汤狼。时间一长,我冷得瑟瑟发抖,上下牙齿咯咯地打颤。我快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背后传来柔声的嗥叫,接着,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磨蹭我的背。虽然隔着一层狼皮,我还是清楚地感觉到,是黑母狼的脑袋靠在我的背上。唔,它是感激我替它遮挡风雨。它理解我的行为,它懂得我的心意,我心里涌起一股暖流,风雨浇在身上,好像也没刚才那么冷了。
天亮时,雨才停住。我看见,黑母狼的怀里,躺着三只小狼崽,两黑一黄。黑母狼真是一个能干的母亲,不仅自己把脐带咬断,把胎胞剥掉并吃了下去,还把小家伙们身上的血污舔得干干净净。它的尾根还滴着血,大概是头胎,身体显得很虚弱,软绵绵地躺在地上,疲倦地闭着眼睛。小家伙们眼睛还没睁开,凭着一种本能,在妈妈身上爬来爬去,寻找到奶头,贪婪地吮吸着芬芳的乳汁。
动物幼小的时候都是很可爱的。三只小狼崽细皮嫩肉,身体呈半透明状,茸毛细密,像锦缎般地闪闪发亮。
黑母狼堪称是天底下最称职的母亲了,它用舌头舔掉小狼崽的尿,把小狼崽拉的屎用爪子推到角落并用沙土盖起来,尽它的所能保持窝巢的清洁卫生,减少会招引来天敌的气味。
研究过动物的人都知道,动物界缺少父爱。绝大多数种类的动物,例如老虎、山猫、野牛、雪兔等等,雄性只在发情交配期间才跟雌性待在一起,一旦雌性怀孕后,雄性便会招呼也不打地弃雌性而去。解释这种现象并不困难,在雌性动物生育和培养后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雄性不但得不到温存,还要没完没了地付出劳役。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生活的,没有快乐只有受苦,雄性当然要躲得远远的。
公狼为什么能在母狼产崽期间自始至终陪伴在母狼身边,有的动物学家说,狼是一种高智商的动物,有最基本的血缘遗传的概念;有的说,公狼有一种苦行僧的特点,喜欢吃苦受罪。而我,却亲身体验到了另一种答案。
我根据狼的特点,也根据黑母狼的需要,每天下午外出猎食。我当然不可能像真正的大公狼那样凭本事在荒野捕捉到猎物,我都是手脚着地爬出黑母狼的视野后,立刻就直起腰来,走回我的观察站,吃饭洗澡,美美地睡上几个小时,然后拿起强巴事先给我从集市上买回来的东西:一只鸡、一只鸭或一只兔,冒充我的狩猎成绩,太阳下山时,踏着暮色返回狼窝。让我感慨的是,每次我临要出洞前,黑母狼从不忘记要站起来走到我的身边,用一种忧郁的、期待的、恋恋不舍的眼光长时间地盯着我,伸出粗糙得像尼龙刷子似的狼舌,舔舔我的额头,喉咙里发出一种呜呜的忧伤的声音,好像在对我说,只要我一跨出石洞,它就开始盼望我早点归来。
傍晚,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乱石沟,黑母狼就会惊喜地轻嗥一声,从石洞里蹿出来迎接我,它跑到我的身边,不断地嗅闻我的身体,热情的眼睛像燃烧的火焰,喜孜孜地望着我,在我身边轻快地跳跃着,旋转着,明白无误地传递给我这样一个讯息:见到我,它非常高兴。它会帮我一起叼起猎物,肩并肩跑回石洞。有两次我回狼窝时,刚好下雨,它也照样冒着雨从石洞蹿出来迎接我。回到石洞,它虽然饿着肚子,却并不马上进食。它会围着我带回去的猎物,边嗅闻,边转圈,脸上露出喜悦满意的表情,轻轻嗥叫着,缠在我身边和我交颈厮磨,仿佛在对我说:谢谢你给我带回了如此美味的晚餐,离开你真不知道该怎么活。
三只小狼崽睁开眼睛会跑动后,黑母狼让它们也加入这种就餐前的谢恩仪式。小家伙们戆态可掬,在我身上乱爬乱舔,欢快地吱吱叫着,小小石洞里,洋溢着浓浓的亲情。
尽管我是冒险走进狼窝的,在这种时刻,我也强烈地体会到被它们重视、被它们需要、被它们依靠所带来的幸福感,有一种自我价值得到了证实的满足。我想,如果我是一只大公狼的话,一定会被妻子儿女的歌功颂德所陶醉的,一天的疲劳和艰辛也就得到了最大的精神补偿。
真正的大公狼决不可能像我这般走运,天天能捕猎到食物。我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大公狼一无所获,黑母狼又该是一副什么样的面孔呢?
那天,我在观察站的帐篷里多睡了两个小时,什么也没带,空着手回狼窝。黑母狼照例蹿出来迎接我。我装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它跑到我身边,朝我的嘴和手看了一眼,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愣了一愣,但至多一、两秒钟后,便恢复了常态,兴高采烈地、一丝不苟地表演它的欢迎仪式。它照样嗅闻我的身体,照样在我身边跳跃旋转,并没因为我没带回食物而怠慢我,敷衍我,简化欢迎仪式。回到石洞里后,我闷闷不乐地缩在角隅,它仍缠在我身边用它柔软的脖子摩挲我的脖子,我听到了它的心声:你能平安回来,我就很快乐了;谁都有失败的时候,没关系的。它还蹲在我面前,不断地舔自己的嘴角、唇吻、前爪和胡须,还舔自己的肚皮,这是狼吃饱肚子后的动作,它此时此刻正饿着肚子呢,它这样做,是要告诉我,它肚子一点也不饿,别为它担心。
尽管我没有带回食物,黑母狼自始至终没有哀嗥,也没有叹息,没有流露出一点失望的表情,也没有任何抱怨和指责。我作为一个冷静的观察者,也禁不住被它感动了。我想,我要真是一只大公狼,此刻一定会心生内疚,明天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捕捉到猎物的。
我不知道是这只黑母狼特别聪慧,特别懂生活,还是所有的母狼都具备这种感情素质。如果这是狼群的普遍行为,这或许可以解释公狼为什么在母狼生育和培养后代的漫长时间里,忠贞不渝地待在母狼身边。
那只金猫搅乱了黑母狼一家宁静的生活。
狼不会爬树,不能像山猫那样,把窝安到大树或悬崖上去,狼的窝一般都在离地面很近的石洞或树洞里,无论什么野兽,都能轻易走到狼窝边来。时而会有一头狗熊或一对狼獾,嗅着气味来到石洞前,馋涎欲滴,鬼头鬼脑地往洞里张望,企图将小狼崽捉去当点心吃。黑母狼守在洞口,凶猛地嗥叫着,摆出一副要与来犯者同归于尽的姿势。一般来讲,无论狗熊还是狼獾,见黑母狼守护得紧,逗留一阵后,便会讪讪地退走。
这只金猫却一连好几天像幽灵似地在石洞口徘徊。
金猫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体型和狼差不多大小,身手矫健,尤善爬树,是一种很难对付的猛兽。有两次,黑母狼嗥叫着蹿出洞去,想和金猫拼个你死我活,但金猫总是敏捷地一跳,跃上树腰,尖利的爪子抠住粗糙的树皮,唰唰唰飞也似地爬上孔雀杉的树梢,惬意地躺在横杈上,用一种纯粹捉弄狼的讥诮的眼光望着树底下的黑母狼,似乎在说:你有本事就到树上来与我较量呀!
黑母狼气得半死,却拿金猫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种情形下,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悄悄搬家。惹不起,躲得起嘛。但我发现,狼有一个很大的弱点,不会像猫科动物那样在紧急情况下叼起自己幼崽奔跑转移。因此,在小狼崽长到两个月会熟练奔跑以前,母狼是不会考虑搬家的。
黑母狼无法赶走金猫,又无法搬家,惟一办法就是加强防范。它整天待在石洞里,我外出猎食的那段时间里,它一步也不会离开小狼崽,非要等我回来后才出去喝水或排泄大、小便。尽管如此,恐怖的阴影仍越来越浓。小狼崽一天天长大,已经断了奶,改吃母狼反哺出来的肉糜。它们已经会蹒跚行走,那只长得最健壮的黄崽子,甚至会颠颠地奔跑了。小狼崽天性活泼好动,十分淘气,不肯老老实实地待在窝里,稍不注意,它们就爬出洞去。每逢这时,黑母狼便如临大敌,厉声嗥叫着,用脑袋顶,用爪子打,把小狼崽们驱赶回窝。唉,日子变味了,发霉了。黑母狼整天处于高度的紧张状态,吃不好睡不好,眼窝凹陷,胸肋暴突,一天比一天消瘦。有好几次,它睡得好好的,半夜突然惊跳起来,探出头去,朝孔雀杉发出凄厉的嗥叫。它一定是梦见金猫来叼它的小宝贝了。我怀疑再这样下去,它会患精神分裂症,变成一只疯狼。
这天早晨,阳光明媚。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像磁石一样,把小狼崽的心吸引住了。它们不顾一切地翻过洞口的那道坎坎,连滚带爬到洞外玩耍。黑母狼绕着孔雀杉转了一圈,不见金猫的身影,也就听任小狼崽在洞外玩一会儿。
不管怎么说,小狼崽不是小囚犯,它们有权享受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小家伙们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嬉戏打闹。黄狼崽追逐一只红蜻蜓,跑到孔雀杉下去了,两只黑狼崽在灌木丛前扭成一团。就在这时,乱石沟里刮来一股腥风,小路上耀起一片金光,那只该死的金猫,凶猛地朝毫无自卫能力的小狼崽扑了过来。黑母狼全身狼毛竖立,嗥叫着,迎着金猫蹿上去,企图进行拦截。眼瞅着黑母狼就要扭住金猫了,狡猾的金猫那条和身体差不多长的饰有深褐色圆环的尾巴,潇洒地在空中抡了个左旋,身体便倏地右转,直奔灌木丛中的两只黑狼崽。黑母狼火速右转,跳到灌木丛,把两只黑狼崽罩在自己身下。岂知金猫玩了个声东击西的把戏,又吱溜一转身,爬上孔雀杉,顺着横杈,疾走如飞,来到黄狼崽头顶。很明显,它要自上而下对黄狼崽下毒手了。黑母狼还在灌木丛,距孔雀杉有三十多米,远水救不了近火,再说,黑母狼怕金猫再杀回马枪,也不敢离开两只黑狼崽去救一只黄狼崽。黑母狼朝我发出一声救急的嗥叫。我正趴在一块石头上晒太阳,离孔雀杉很近。按理说,我是个严守中立的旁观者,不该对大自然正常的生活横加干涉。可我现在的身份是大公狼,是狼丈夫和狼爸爸,倘若我目睹黄狼崽被金猫叼走而无动于衷,这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我爬下石头朝黄狼崽走去,边走边运足气朝金猫吼了一声,希望能把它吓走。可它大概觉得我行动缓慢,能抢在我赶到树下前把黄狼崽扑倒并叼走,对我的吼叫不予理睬,在横杈上曲膝耸肩翘尾,瞄准树底下的黄狼崽,眼看就要像张金色的网罩下来了。听任它扑下来,压也要把黄狼崽压死。我来不及多想,掏出左轮手枪,朝树上开了一枪。"砰---"清脆的枪声在山谷震起一片回响,空气中弥漫开一股刺鼻的硝烟味。子弹刚好撞在金猫那条漂亮的长尾巴上,半条猫尾和几片树叶一齐掉落下来。负了伤的金猫惨嚎一声,扭头钻进树冠,又跳到山崖上,很快逃得无影无踪了。
虽然在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了黄狼崽,但我仍后悔不该随便开枪。除了童话,世界上不可能有会开枪的狼。我虽然及时把枪藏回腰间,但枪声和火药味是藏不住的。要是因此而引起黑母狼对我的怀疑,被它识破我的真实身份,那就前功尽弃了。黑母狼带着两只黑狼崽跑过来了,我忐忑不安地注视着它。它沉浸在危机终于彻底解除的巨大喜悦中,似乎对枪声和火药味并不在意,它叼起半条猫尾,深情地凝望着我,在我身边舞兮蹈兮,嘴里呦呦呜呜,我想,它肯定是在赞美我和感激我。
看来,它已习惯把我当它的大公狼了,连陌生的枪声和刺鼻的火药味也不会让它生疑了。
两个月一晃过去了,三只狼崽健康成长,已经变成半大的小狼了。黑母狼也恢复得很好,毛光水滑,精神飒爽。昨天下午,它还替代我去猎食,叼回一只小羊羔,这证明它又有能力在荒野狩猎了。
天气已逐渐转凉,树叶飘零,草地泛黄。早晨起来,大地一片亮晶晶、白茫茫,铺了一层清霜。从前天开始,每当皓月升空,黑母狼就会爬到山顶,对着月亮兴奋地发出一声声长嗥,传递着思念与渴望,声音高亢嘹亮,在旷野中传得很远很远。书上记载过孤狼嗥月,那是一种呼朋引类式的呐喊。按照狼的生存习惯,一到深秋,分散在各处的狼就要纠集成群,许多个小家庭合并成一个大家庭,依靠群体的力量度过严酷的冬天。来年春暖花开后,狼群又自动化整为零,寻找配偶,组成一个个小家庭。
一年一个轮回,这就是狼的生命历程。
今天下午,黑母狼又抢在我前面外出觅食了,我在家留守。天气干燥晴朗,石洞里暖融融的,三只半大的小狼在外面玩累了,玩够了,此刻缩在角隅睡得正香。那半条被当作战利品叼回洞来的猫尾,搭在它们的脖颈间,像缠了一条花围巾。我靠在石壁上,寻思着该不该进一步混进狼群去。我想,黑母狼已经把我当做铁定的大公狼了,证明哺乳动物是用鼻子思想的这个论断,确实是真理。既然我能成功地瞒过黑母狼,那么也完全有可能瞒过其它狼。要是我能成为狼群的一员,我就能揭开狼群神秘的面纱,写出一部轰动世界的著作……
我这几天夜里没睡好,目困得要命,想着想着,眼皮发粘,睡着了。
突然,我觉得身上发冷,好像有谁粗鲁地在剥我的衣裳,我睁开了朦胧睡眼,黑母狼正叼着我裹在身上的那张狼皮,猛烈拉扯。我伪装用的狼皮眨眼间已被它剥了下来,叼在它的嘴角。我吓出一身冷汗,翻身想起来,可已经晚了。它吐掉狼皮,闪电般地扑到我身上。狼的力气比我想像的还要大,动作也快疾麻利,一下就把我仰面压倒在地,布满血丝的瞳仁里燃烧着复仇的火焰,从胸腔里发出"呦呦"的低嗥,白森森的尖利的狼牙直逼我的喉管,黑母狼完全变成了一只兽性大发的恶狼。它仿佛在对我说:两个月的游戏该结束了,旧账该一算了!我彻底清醒了,我真愚蠢,一直以为自己成功地扮演了大公狼的角色,殊不知,什么也没能瞒过它。毫无疑问,它从一开始就看出或者说嗅出我是个乔装打扮的假狼,它之所以容忍到现在,是因为它无法单独承担起养育狼崽的重担,需要我为它提供食物,保全三只小狼崽的生命。它装得多像啊,恋恋不舍地目送我外出觅食,兴高采烈地欢迎我狩猎归来,进食前还搞什么感恩仪式,把我蒙在了鼓里。我真以为我骗过了它,闹了半天,是它耍弄了我。这真是一只狡猾透顶的母狼,一个忍辱负重、委屈求全的母亲,一个天才的演员。它成功地利用了我,度过了难关。它的三只小狼崽已经长大了,它自己也能够单独猎食了,它不再需要我,就像冬天过去后不再需要一件破棉衣一样。它压在心底两个月的仇恨终于爆发出来了。在它的眼里,我是一个用心险恶,乔装打扮混进狼窝的敌人,也许更糟糕,它把我看成了杀夫的仇人。它想咬断我的喉管,把我置于死地,为被我剥了皮的大公狼报仇雪恨。它一脸杀机,两只狼眼闪烁着刻毒的光,狼舌已舔到我脖子,我一只手奋力顶住它的下巴颌,一只手伸到腰间摸枪。生死搏斗,我只有动枪了。我的手在腰间摸索了一遍,左轮手枪不翼而飞,只剩下一只空枪套。我脑子"嗡"地一声,完了,它知道我有枪,我曾为了救黄狼崽,朝金猫开过一枪,它听到过枪声,闻到过火药味,目睹了猫尾被子弹打断的情景,它晓得枪的厉害,它在剥掉我伪装前,先偷走了我的枪!我内心极度虚弱,极度慌乱,完全是出于一种求生的本能,我胡乱踢蹬挣扎,两只手想去掐狼脖子。黑母狼徒手格斗的水平显然比我高得多,狼头一甩,避开我的手,长长的嘴吻又巧妙地探进我的颈窝。我想抓块石头劈它的脑袋,遗憾的是,近旁没有石头,倒摸着了半条猫尾。这时,黑母狼的牙齿已咬住了我的喉管,危急之中,我抓起猫尾朝狼嘴塞去。
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猫尾砸到它脸上的一瞬间,它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停止了噬咬,强有力的爪子也威风锐减,绷得紧紧的身体松软下来。我乘机把它推开,翻身爬了起来。
黑母狼站在洞口,怔怔地望着我。它的眼光在我、猫尾和三只受到惊吓后缩在角落的小狼之间来回移动,一片迷惘。它一声接一声凄然哀嗥,显然内心十分矛盾。
哦,那半条猫尾勾起了它对往事的怀念,我毕竟帮过它,要是没有我,它的三个小宝贝早喂了金猫了。它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它不忍心对我下毒手。
我觉得,我不能指望它的良心发现。狼的本性是残忍的,不然不会有狼心狗肺的成语。我想,它只是一时被矛盾的感情所困扰,很快就会从迷惘中回过神来,再度向我进行致命的扑咬。我要设法逃出洞去。我慢慢地移到洞底,抱起黑母狼最宠爱的那只黄毛小狼,抓住黄毛小狼的后腿,准备朝黑母狼抡打,打碎它母亲的心,打得它灵魂出窍,然后,趁机夺路逃命。
就在这时,洞外传来了嘈杂的狼嗥声。一群狼,准确地说,是七八只大狼,十几只小狼,嗥叫着,欢跃着,顺着乱石沟奔了过来。我吓得魂飞魄散,身体软得像被雨浇了的泥人,一屁股瘫坐在地上。黄毛小狼从我手中逃脱出来,委屈地呜咽着,逃到黑母狼身边去了。我最后一点求生的希望也破灭了。我连一只黑母狼也对付不了,面对一群狼,还能逃生吗?别说我现在赤手空拳,就是左轮枪没掉,也无法与凶猛的狼群匹敌。高黎贡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十几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到深山去执行一项任务,结果碰上了狼群,变成了十几具白骨森森的骷髅。
唉,谁叫我异想天开要混进狼窝里来呢?
黑母狼带着三只小狼,钻出洞去。石洞外的草坪上,大狼和小狼互相亲昵地嗥叫着,嗅闻对方的身体,这是群体成员间相互认可的一种仪式。
天还没有黑,山中大地上涂了一层玫瑰色的晚霞。洞里洞外有很大的光线落差,洞外的情景我看得一清二楚,除非钻进洞来,它们是看不见我的。但我想,黑母狼很快就会带几只大公狼进洞来收拾我的。
我一筹莫展地坐在石洞里,像已被判了死刑的囚犯,等着狼群来把我撕成碎片。
等了好几分钟,也不见黑母狼踅回洞来。它好像为狼群的到来高兴得忘乎所以,压根儿就把我给遗忘了。谢天谢地,但愿是这样。就在这时,一只独眼大公狼不知是出于无聊还是出于好奇,走到石洞口来,鬼头鬼脑地向洞内窥望。洞里一团黑,它只有一只眼,当然什么也看不见。它低下头,鼻吻贴着地,作嗅闻状。我心里忍不住哆嗦一下,虽然我在狼窝里待了两个月,但身上肯定仍有对狼来说属于异类的气味,更可怕的是,我刚才跟黑母狼搏斗,手臂和大腿上被划出了好几道血痕,脖子也被狼牙轻度刺伤,血腥味很难瞒过灵敏的狼鼻子。我曾在一篇国外的资料上看到过这样的介绍:对嗜血成性的饿狼来说,闻到了血腥味就好比毒瘾发作者闻到了海洛因,会刺激成一种疯狂的冲动。果然,独眼狼身上的狼毛陡地竖立起来,鼻翼快速翕动,那只独眼里闪烁起惊疑的表情。它微微抬起脸来,张开嘴,马上就要发出报警的嗥叫了。
我的心脏差不多快停止跳动了。就在这时,黑母狼唰地蹿了过来,脑袋用力一顶,把独眼狼顶离了石洞口。独眼狼绕了个圈,又想从另一侧走进洞口,黑母狼转身用身体挡住它,阻止它接近洞口。独眼狼并不是盏省油的灯,它好像非要钻到石洞来看个明白,换了个角度,铆足劲要往石洞里冲,黑母狼呲牙裂嘴,凶狠地嗥叫了一声,朝它发出最严厉的警告:你再敢胡来,我就要对你不客气了!独眼狼这才无可奈何地退了下去。
黑母狼像个卫兵似地站在洞口。过了一会儿,一只特别健壮的黑公狼仰天长嗥一声,狼群开始向深沟里开进。等狼们走远后,黑母狼这才钻进洞来,用一种混合着仇恨、感激、憎恶、谅解,总之是十分复杂的眼光最后看了我一眼,叼起在我身上裹了两个月的那张狼皮,冲出洞,追赶它的伙伴们去了。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见过黑母狼和它的三只小狼崽。(完)